抚养费诉讼
民事起诉状
原告:XXX,女,1岁,汉族,身份证号码:XXX……XXX,住 ,联系电话: 。
法定代理人:YYY(原告母亲),女,XX岁,汉族,无固定职业,身份证号码:XX……XX,住 ,联系电话: 。
被告:ZZZ(原告父亲),男,XX岁,汉族,无固定职业,住 ,联系电话: 。
诉讼请求:
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每月若干元从出生之日至满18岁止(YYY与ZZZ非婚生育的小孩XXX在年满18周岁前产生的大额教育、医疗等费用,超出约定的部分,二人各承担一半)。
事实与理由:
2018年春节过后,YYY打车过程中偶遇跑私家车的被告,经过一段时间微信聊天二人逐渐发展为恋爱关系。期间有过性行为,之后发YYY现自己怀孕,向被告征求意见,被告让把孩子生下。2019年X月X日,原告产下一女,取名XXX。
2019年X月X日被告要求将XXX接走几日,YYY考虑到被告是孩子的父亲就勉强答应,当YYY到被告处往回接孩子时,打听到被告有家室,事实面前被告只得承认。但是,被告对XXX身世持异议,后委托XX市核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DNA鉴定,该司2019年X月X日出具亲子鉴定意见,认定被告为XXX生父。
2019年X月X日YYY致电被告探讨XXX抚养问题时,被告言辞含糊,未能有效沟通,之后被告将YYY微信拉黑,电话拒接。YYY再也无法联系到被告,至此XXX的抚养问题,YYY与被告无法达成一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,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。”哺乳期内的子女,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。XXX现未满两周岁,仍在哺乳期内,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,应由直接YYY抚养为宜,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。
此致
XX市XX区人民法院
起诉人:
年 月 日